徐聞縣2014年度第五批次城鎮(zhèn)建設用地
征地補償標準和安置方案
為實施建設規(guī)劃,根據(jù)《徐聞縣土地利用總體規(guī)劃(2010-2020年)》,經組織有關部門論證,縣政府擬依法征收下列集體土地一共11.9714公頃(合179.571畝),作為徐聞縣2014年度第五批次城鎮(zhèn)建設用地。該批次用地分為3個地塊,其中:地塊一為徐聞縣南山鎮(zhèn)三塘村南坡經濟合作社位于南山鎮(zhèn)南坡村北側的集體土地9.2323公頃(合138.485畝),均為耕地;地塊二為徐聞縣曲界鎮(zhèn)曲界村曲西經濟合作社位于曲界鎮(zhèn)曲界圩徐外公路西北側的集體土地2.5704公頃(合38.556畝),其中園地2.5035公頃(合37.553畝)、建設用地0.0669公頃(合1.003畝);地塊三為徐聞縣下橋鎮(zhèn)下橋經濟聯(lián)合社位于湛徐高速公路下橋出入口南側的集體土地0.1687公頃(合2.531畝),其中園地0.0932公頃(合1.398畝)、建設用地0.0755公頃(合1.133畝)。我局依據(jù)有關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,擬定了征收土地補償標準和安置方案:
一、征地土地補償標準(含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):
按照耕地42萬元/公頃(合2.8萬元/畝)、園地33萬
元/公頃(合2.2萬元/畝)、建設用地42萬元/公頃(合2.8萬元/畝)進行補償。
二、安置方式:
1、貨幣安置。
2、留用地安置:按征地面積15%劃留給被征地集體(折算為貨幣補償)。
3、社保安置:具體方案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制訂的為準。
徐聞縣國土資源局
2014年7月25日